各科研平台依托单位:
为更好发挥省级科研平台在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科研与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8181801威尼斯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政〔2021〕127号)相关要求,学校对2023年省级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2023年度考核结果和2024年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考核结果
序号 |
平台名称 |
考核结果 |
1 |
河南省柔性制造工程研究中心 |
良好 |
2 |
河南省工业机器人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良好 |
3 |
河南省材料成形装备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合格 |
4 |
河南省工业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5 |
河南省乡村规划虚拟仿真工程研究中心 |
合格 |
6 |
河南省工业嵌入式网络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7 |
河南省智能光电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合格 |
8 |
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多源环境感知工程研究中心 |
合格 |
二、2024年度工作要求
(一)各科研平台要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通过整合特色和优势科研资源,凝炼研究方向、汇聚创新团队、促进专业交叉,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科学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研成果、支撑专业建设、培养创新人才,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科研平台要根据学校“申本”工作要求,按照《8181801威尼斯拟设置本科专业工作情况的有关要求》相关规定,落实好省级技术研发推广平台的场地布置和氛围营造等工作。
科技外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