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1801威尼斯校园内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倡议书

作者: 时间:2024-10-09 点击数:

尊敬的教职工、同学们:

近期,校园内电动自行车超速、超载、随意穿行、占道停放等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出现,偶发驾驶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力杜绝校园治安、消防、交通、环境等师生矛盾和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8181801威尼斯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现向教职员工、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绿色出行,巩固绿色校园。提高环保低碳意识,巩固绿色校园创建成果。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将出行和运动锻炼、强身健体结合起来,把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习惯融入到校园日常生活中,在校内尽量步行,不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做到上下课时间段不在教学楼、实训楼、餐厅等人员流动性强的区域骑行电动自行车

二、提倡守法出行,维护法治校园。文明守法源于心,法治校园践于行。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不购买、不骑乘无牌无证、拼装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的电动车需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并按规定悬挂号牌(含临时信息牌)的车辆。校园内现有未悬挂车牌等不符合电动车管理规定的车辆,请车主尽早自行清理出校园。

三、提倡文明出行,彰显文明校园。校园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在校园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请不要在交通主干道、人行道、绿化地、操场、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电动自行车。文明充电,有序充电,确保校园充电棚区域无乱停乱放,无妨碍安全交通行为。充电结束后,请自觉驶离充电棚,不无故长期占用有限充电棚空间。

四、提倡安全出行,守卫平安校园。生命至上,安全无价。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校园内超速、超载、超员、逆行;不在人行道、绿化地、运动场行驶;不随意变道、蛇形走位横冲直撞;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玩手机,自觉服从门卫执勤人员的引导管理;文明驾驶,礼让行人;进出校门限速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五、提倡安全充电,共建无灾校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倡导教职员工、同学们安全规范使用充电桩充电。杜绝在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杜绝乱拉、乱接电线或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创建无灾校园。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带入宿舍楼或教学楼内充电。

规范管理、安全出行,共建美丽和谐工院是全体师生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工院人的自觉追求。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携手共绘美好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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