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双代会”各代表团、全体代表:
为做好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向第三届“双代会”各代表团、全体代表征集提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征集对象
三届三次“双代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征集范围
凡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事项,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基建、设备、教职工生活福利、校园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围绕“双高”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工作是“双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认真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双代会”代表要以服务大局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弘扬正能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提交提案。提案报告撰写要符合规范,确保提案严谨、科学,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建言献策。
3.代表提出提案,应深入调查,弄清事实,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包括案名、案由、改进建议和措施三部分,提案力求事实准确,观点清晰,建议和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4.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撰写)。不到法定人数的不列为提案。
5.提案表一式两份,用钢笔书写或打印,提案人和附议代表均应亲笔签名。
6.提案表截止4月25日前送交会议筹备办公室(校工会),逾期的不列为提案,另作处理。
四、提案的审查和立案
1.提案委员会应及时完成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在大会上做出提案审查工作报告。
2.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同意立案的,按提案的内容,交学校主管领导审阅后,由提案委员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落实。
附件:提案征集表
8181801威尼斯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