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科学设置教研室,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8181801威尼斯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豫工院教〔2017〕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教研室设置及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原设置教研室(部)和教研室(部)主任、副主任一并撤销,重新组建和任用。
2.各教学单位根据《8181801威尼斯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教研室设置方案,填写《教研室设置申报表》(见附件1)和《拟设教研室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根据《8181801威尼斯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所明确的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提出教研室主任拟任人选,并填写《教研室主任审批表》(见附件3)。
4.6月6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将《教研室设置申报表》《拟设教研室基本情况汇总表》和《教研室主任审批表》提交教务处。
5.教研室设置及调整期间,原教研室正常开展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1.教研室设置申报表
2.拟设置教研室基本情况汇总表
3.教研室主任审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