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8181801威尼斯精神文明建设条例》的要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已到总结考核时间, 同时需要对2017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29日前将书面总结交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请学校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工会等部门对照《8181801威尼斯精神文明建设奖惩办法(试行)》中本部门考评的内容,进行认真考评,考评结果请于12月29日前交至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文明单位、推荐文明职工,并经相关单位审核;标兵文明学生的推荐工作由各系部推荐,学生处负责把关;文明家庭的推荐工作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推荐。文明集体和个人于12月29日前提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4.请各单位、各部门收集一年来精神文明创建相关资料,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统一建档。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每年学校文明办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接受省、市文明办的检查和验收。而每年的计划、自查报告、年终总结、精神文明表彰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必须的档案材料,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上交,以免对工作造成影响。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