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依据《8181801威尼斯教材管理规定》豫工院政〔2014〕80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1.教材选用严格按照《8181801威尼斯教材管理规定》执行。
2.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均应有教材(或指导书、任务书);同学制、同学科大类的相同课程应选用同种教材。
3.所选教材必须具备正确的思想和观点;要具有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的要求;要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4.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严格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优先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专业课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高职教材。优先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等影响力较大、信誉良好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5.学院教师出版教材未经学院审批立项的,不得选用;立项编写的教材,未经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教务处备案、擅自出版的,不得选用。
6.2015年11月30前未出版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选用教材的程序
1.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推荐适用教材,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2.教研室论证后确实没有适用教材的课程,经系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可组织印刷校本特色教材。
三、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下载教材征订单(见附件1),按开课部门认真核对征订单中所列教学任务与本部门应开课程是否相符,如有异议请及时到教务处反映。应严格按照教材征订单上所列课程认真填写教材征订信息,如有未选报教材请注明原因,不允许擅自修改课程信息。
2.应根据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在教材征订单中表2填写教师用教材统计表。教师用教材信息要与学生用教材信息一致。
3.实验实习实训课程所使用的教材、指导书、任务书应随公开出版教材一同上报,并详细注明使用课程、班级、作者,使用数量等详细信息。
4.各教学单位要慎重确定教材版本、用书班级和数量,做到不漏订、不多订、不误订。凡因不负责任或工作失误错订、漏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造成积压和资金浪费的,其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承担。
5.各教学单位务于2015年12月15日下班前将教材征订单电子版、纸质版(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教材科。需要印刷的教材(指导书、任务书)应将电子书稿和自编教材印刷审批表一并上报。(自编教材印刷审批表见附件2)
附件:1.教材征订单
2.自编教材印刷审批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2015-2016(2)教学任务12.9.xls ( 下载 在线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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