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和《8181801威尼斯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与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政〔2021〕1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
一、培育对象
1.已开展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工作的项目。
2.已取得研究相关的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出版著作或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应实际参与项目研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
2.项目关键技术已基本成型,有关系明确、合作深入的企业作为合作完成单位或成果应用单位。
3.申报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充分服务地方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能够产出高质量、可量化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以及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申报项目应具有初步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专利等。
5.项目团队成员的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项目合作单位应与项目组深入合作,在技术力量、科研成果等方面给予支撑。
三、培育要求
1.学校对各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经费资助。
2.学校对培育项目实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的项目将继续拨付资助经费,未通过考核的项目将取消培育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3.资助周期(三年)结束,培育项目须满足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条件。
四、材料报送
1.各申报团队填写《8181801威尼斯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ykjc@163.com。
2.相关证明材料,1份。
3.截止时间:2024年6月4日
附件:1.科学技术进步奖培育申报书.doc
2.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关材料.zip
科技外事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