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提高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水平,高质量完成《优质校》及我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要点,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全校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建设,现将本年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机械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等教学院系可推荐2名培养对象,其他教学单位可推荐1名培养对象。已获得院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资助)计划”资助者,不能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学院工作满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或博士学位者优先;
3.近五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积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4.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豫工院人[2016]40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应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需要,严格按规定的选拔条件推荐提名,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3.材料审核及评审
人事处、教务处和科技外事处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教学、科研材料进行审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4.公示及公布
四、相关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在4月21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和申请人个人材料提交至人事处1319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牛鹏涛,联系电话:0377-63270285。
个人材料包括:1.《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1份。
2.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
3.上述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
附件:1.《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豫工院人[2016]40号)
2.《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3.《8181801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