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1801威尼斯完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计算分配程序的通知
根据《8181801威尼斯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豫工院党[2018]31号),为进一步完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计算及审核程序,经学校研究,对《教学工作量计算与教学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工作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以单位或部门集体名义申报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奖、指导学生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等)、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项目(含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及创新团队等)获得工作量的。
二、工作量计算与分配要求
上述项目结项受到学校表彰和奖励,工作量分配必须经过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形成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将工作量分配结果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报送教务处或科技外事处进行统计、审核。凡未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的工作量分配结果,教务处和科技外事处将不予接收、审核。
三、2020年度工作量统计要求
现已报送2019-2020学年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分配统计结果的单位,请于2020年11月9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并将工作量分配统计结果在单位内公示;11月16日前将本年度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分配统计结果及相应的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分别报送教务处和科技外事处。
人事处 教务处 科技外事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