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1801威尼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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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8181801威尼斯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和比例

1.范围: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2.比例:三好学生人数按班级学生总数5%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按班级学生总数3%比例评选;先进班集体数量按照各院(系)班级总数15%的比例评选。

第三条 各院(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应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比例,坚持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第四条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五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2.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七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中旬开始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院(系)严格把关;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

评选出的候选名单要及时公示(院系网站、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院(系)审核无异议后,组织填写《8181801威尼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

4.推荐名单上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团委审核后上报学院,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八条 对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1.被评为“三好学生”者,学校发给三好学生荣誉证书。

2.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学校发给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3.“先进班集体”由学校颁发奖状。

4.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全校进行表彰,其事迹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9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8181801威尼斯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院(系)名称: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专

业班级




(系)

(盖章)

(盖章)

 











说明:1、“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主要事迹”一栏,由学生所在系(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