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发上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向社会输送更多的高质量的优秀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8181801威尼斯章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定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和比例
1.范围:当年全体应届毕业生。
2.比例:按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5%评选。
第三条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学院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荣誉称号或有突出事迹;
6.学生体育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第四条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1.各院(系)根据第三条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学院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
2.评选出的学校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要及时公示(院系网站、辅导员办公室公告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
3.院(系)审核无异议后,组织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8181801威尼斯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
4.上报学生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第五条 凡被评为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学校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表扬,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8181801威尼斯优秀应届毕业生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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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民族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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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 期间 的主 要表 现及 先进 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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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所在 院系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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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