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根据教育部《8181801威尼斯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8181801威尼斯学生就寝查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良好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学生公寓值班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寓值班工作职责
1.检查并统计不参加自习学生情况;
2.检查并统计晚自习不关灯的情况;
3.检查并统计各院系查铺情况;
4.检查并统计不按规定时间就寝熄灯的情况;
5.检查并统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6.接受学生来访做好登记,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7.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公寓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晚8:00—次日早8:00(周六周日、节假日24小 时值班)。
2.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值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应自已提前联系好代班人员,并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学生处备案。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本,将值班期间工作内容、发现问题等写清楚,同时准确填写到达、离开值班室时间。
4.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值班人员出现工作事故的按《学生公寓值班工作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院(系)是学生公寓值班的主体,院(系)领导为学生公寓值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的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处是督查讲评的主体。
三、公寓值班安排
1.老区公寓值班由城市建设学院负责,每个公寓一人。
2.新区整栋公寓为一个院系的,各院系自行每天安排值班。
3.三公寓城建、化工、外语值班时间实行按周循环。
4.十公寓经管学院每周值班一天。其余六天每周其他六个院系轮流值班,两个院系不值班,按周循环。
本周具体安排如下:
公寓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值班室 | ||
一公寓 | 机械 | 机械 | 机械 | 机械 | 机械 | 机械 | 机械 | 1103 | ||
二公寓 | 经管 | 经管 | 经管 | 经管 | 经管 | 经管 | 经管 | 2103 | ||
三公寓 | 城建 | 城建 | 城建 | 城建 | 外语 | 化工 | 化工 | 3103 | ||
四公寓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4103 | ||
五公寓 | 电子 | 电子 | 电子 | 电子 | 电子 | 电子 | 电子 | 5205 | ||
六公寓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6103 | ||
七公寓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继教 | 7103 | ||
八公寓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机电 | 8103 | ||
九公寓 | 汽车 | 汽车 | 汽车 | 汽车 | 汽车 | 汽车 | 汽车 | 9103 | ||
十公寓 | 机械 | 机电 | 经管 | 汽车 | 电子 | 外语 | 化工 | 继教 | 城建 | A120 |
请各院系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好学生公寓值班工作,于2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公寓值班名单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