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8181801威尼斯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8181801威尼斯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1-04 】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181801威尼斯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和《8181801威尼斯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本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2022年度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8181801威尼斯职称推荐评审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2〕79号)规定,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评审程序,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评审原则。

(一)基层单位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到业务所在单位(院、部、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教辅系列职称人员在本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专职辅导员中级职称人员到学生处进行申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推荐环节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推荐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进入学校评审;申报思政课中级职称人员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审,推荐评审环节由学校统一组织。

2.各单位组成5~7人的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初审,不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行推荐。

3.申报人员述职。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开述职,讲述本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履职绩效、业绩成果、校本贡献、创新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4.申报人员材料在本单位内公开展示。期间接受本单位所有人员查阅和监督。如对申报材料有异议的,要及时指出,推荐小组进行鉴别;如无异议的,则在《专业技术人员查阅记录表》(附件1)签署无异议的意见。

5.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进行评议,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对持有异议的材料要及时甄别,确保材料审核准确无误。

6.推荐小组形成推荐报告。各推荐小组在《2022年度各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指标》(附件2)限额内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人员(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和符合直接推荐条件的博士学位人员,不受所在单位指标分配限制,直接进入推委会),并将推荐报告提交至学校人事处1319办公室。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业绩材料真伪、单位内公示情况、是否符合评审条件、下企业实践情况等5个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结论。申报高级者必须明确申报类型:教学为主型或教学科研型,且上报后不再变动。

(二)学校推荐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完备材料。

2.材料审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申报人员资格和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个人荣誉、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教务处负责对其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材、教改项目、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指导学生技能大赛等进行审查;科技外事处负责对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等进行审查;学生处负责对申报人员担任班主任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后向学校评委会提交审查报告。

3.公示与展示。

(1)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电子版在校园网公示。

(2)业绩材料原件在展示地点(行政楼五楼1528室)进行展示。

4.监督。在材料公示与展示期间,如对材料有异议,请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事处反映,学校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调查结论。监督电话:63270283(纪检监察室)、63270285(人事处)。

5.学校组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荐并公示。

)学校评审程序

1.学校组织职称推荐通过人员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进行职称信息化申报。

2.学校审核申报人员网上填报资料。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讲课答辩,中级转换系列(专业)人员进行面试答辩。

4.学校组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化职称评审并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聘任备案。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4日~9日,申报人员在推荐单位进行公开述职,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各推荐单位成立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下一年度核减该单位推荐指标;

(二)11月9日,各推荐单位将有每位推荐小组成员签名的推荐报告和《专业技术人员查阅记录表》提交人事处1319办公室;

(三)11月10日~11日,通过业务所在单位推荐的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报送到行政楼五楼1528室,专职辅导员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申报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全体申报人员签订《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附件3),高校教师系列申报人员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附件4)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电子版,同时提交业绩材料,非高教系列申报人员报送《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5)和业绩材料,材料审核组进行审查、验收、反馈,过期不报送者视为弃权。各类型、学科、级别申报人员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11月27日之前,学校召开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会议并进行结果公示,学生处组织专职辅导员中级职称推荐会议并进行结果公示;

(五)11月30日之前,学校职称推荐通过人员登录“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平台进行职称申报,网上填报内容和推荐会使用的评审简表内容一致,学校审核申报人员网上填报资料,准备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化评审会议;

(六)12月20日前,学校召开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信息化评审会议并进行结果公示;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备注:若受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评审推荐时间另行确定。

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一)《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

(二)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学信网查询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人事处负责查阅人事档案。

(三)推荐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评审简表》要求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附件4)规范录入、报盘、双面打印。《评审简表》填写标准如下:

1.“工作学习简历”栏中,依次填写工作经历、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情况、担任班主任情况、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情况;“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方面获奖情况”栏中,依次填写个人荣誉和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栏中,依次填写“获奖(科技成果奖、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项目(科研项目、教改项目)、教学工程、专利、指导学生竞赛”;

2.“论文”及“著作”栏中,字数要准确填写。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同一业绩材料,不能重复填写。

(四)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教案和实验教案须经推荐单位和教务处审核盖章);申报其他系列职称参加竞聘人员需提交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五)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须经科技处审核盖章),国家、省级规划教材原件和检索页(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未经检索的论文、著作、教材不能列入业绩条件。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需指定鉴定论文2篇,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需指定鉴定论文1篇。

(六)教研成果及获奖。教育教学项目立项批文、结项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表彰文件、获奖证书;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文件、证书等。

(七)科研成果及获奖。科研项目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结项证书、财务处盖章的经费到账证明等;表彰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

(八)专任教师实践情况材料。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证明材料,应附企业鉴定或教师本人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到企业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应附活动方案或教师本人总结报告。

(九)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2022年度职称申报人员须取得近三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校可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申报人员无需提交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十一)材料汇总后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材料袋应采用结实耐用的拉链式布质手提袋子,袋子两面均要粘贴个人简明信息标识(建议采用白色医用胶布,尽量不使用吊牌、打印纸等易损、易丢材质),标注单位、姓名、专业、级别、评审类型及联系方式。

四、网上填报信息化评审材料

学校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推荐通过人员,在推荐会结束后须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输入个人账户和密码进行申报职称。填报信息和《评审简表》信息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证件照(2寸626*413 jpg/jpeg 格式),现任职称及聘用情况。其他职称、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根据情况填报。按要求上传各种证书材料扫描件。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单击下方的【保存】按钮,当出现“保存成功”提示时,方保存成功。没有提示之前,不要离开当前页面,以免信息不能完整保存。

(二)填报学习经历包括学习经历(取得第一学历及以后的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学习经历为必填项,填报学历基本信息,且上传第一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培训经历可以填报有培训(结业)证书的培训,上传证书扫描件。

(三)填报工作经历从第一学历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填起,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有变更时需分段填写。

(四)填报申报职称情况(本人在现任聘期内的相关情况)先阅读“填表须知”。单击【同意并进入选择系列】,输入申报的有关信息。评审类型、申报系列、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职称根据个人情况填报。评委会所在地市选“省直”。拟报评委会:高级申报选“8181801威尼斯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中级申报选“8181801威尼斯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申报高级的申报人身份:从“高职高专院校、成人专科院校教学为主型”“本、专科院校教学科研型”“本、专科院校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选择。单位类型选“公办专科”。

1.教学情况(填报授课课程,按学年填报,需上传教学质量考评情况证明材料。)

2.教育教学获奖情况(填报个人获得的个人荣誉和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上传获奖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填报相关情况,上传证明材料。正高申报人员须填报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4.企业实践情况(填报下企业实践情况)。

5.研究方向、代表性成果、外审情况(填报相关情况,上传证明材料)。

6.论文情况(填报论文情况,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论文作者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上传检索页(科技处盖章)、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发表页等)

7.著作情况(填报著作情况。上传检索页(科技处盖章)、著作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等。

8.教材情况(检索页教务处盖章,其他标准同著作)。

9.教育教学项目情况(填报教学工程项目、教改项目情况。上传项目立项批文、结项验收报告、结项证书等)。

10.科研项目情况(填报科研项目情况。上传立项批文、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结题验收报告关键信息页、结项证书等)。

11.科研奖励情况(填报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等。上传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及获奖项目的PDF文档材料等)。

12.专利情况(填报专利情况。上传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专利证书)。

13.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填报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上传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14.其他成果(填报其他成果,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填写个人业务自传(主要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六)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所有填报信息检查无误后,单击页面下方的【提交审核】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需要上传提交“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扫描上传自己的承诺书。

(七)各个项目内容填报完成后,单击【提交审核】,完成网上申报。有关要求:

1.带红色*的为必填项,必须要填报内容,其他选项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填报。

2.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须满足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要求。

3.同一项目业绩材料,在【申报职称】栏目内不能重复填报。

4.上传文件必须清晰、放正,上传后必须检查文件是否缺失,不清晰、缺失的需重新上传。

5.一个材料上传多张图片时需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单个PDF文档大小不得超过2M)。

6.如果一个材料上传的PDF文件大于2M,须拆分为多个文件上传(不超过4个,标明序号,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2M)。多个文件上传时,必须一次性选择上传,逐个上传文件时,后面的将会覆盖前面的文件。

7.建议使用扫描仪扫描或PDF转换类软件扫描文件,提高文件清晰度并减小文件大小。最好不要拍照上传。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二)任职时间问题

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年限为5年(含)以上。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三)参评业绩问题

2022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以2022年11月10日为准;因历史原因导致聘任延期人员,参评业绩材料起始时间以评审通过后的7月1日起开始计算。

截止2022年11月10日担任专职辅导员的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到学生处申报,参加单独评审。

(四)岗位类型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181801威尼斯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要求,高校教师岗位类型一般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不再设置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岗位,原有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不再执行。

(五)讲课答辩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181801威尼斯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要求,本年度所有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均在评审环节进行讲课答辩,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立若干学科评议组,根据申报人员学科分类,学科评议组负责组织实施讲课答辩,填写答辩表。未参加讲课答辩或讲课答辩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高评会评审。

(六)申报年龄问题

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及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否则按破格申报。

(七)申报学历问题

高校教师系列除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八)转换系列(专业)的申报评审问题

1.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须为转岗后与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可适当参考。

(九)班主任经历

根据《8181801威尼斯8181801威尼斯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豫工院党〔2015〕34号)文件精神,教师和各专业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必须有担任或正在担任班主任经历(一年以上)。

(十)论文和科研项目问题

论文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中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如有EI、SCI等收录论文为全英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全文)。科研项目必须同时有立项和结项证明材料,具体规定按(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中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服务期协议

申报(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与学校签署服务期协议书,由人事处负责具体签订,否则不予推荐评审。

(十二)业绩材料计分限额

荣誉限5项计分;教科研项目及获奖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分别限6、4、3项计分;论文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分别限10、8、6项计分,论著、教材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均限3部计分;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分别限5、4、3项计分;体、音、美补充条件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均限3项计分;实验系列论文、指导书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分别限10、8、6项计分;教学工程项目、教学质量考评、教学技能竞赛、指导学生专业技能竞赛获奖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均限5项计分。

十三)专业课和公共课教师企业实践问题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教师带领学生企业实习、驻村和基层挂职锻炼、援疆(藏)、“百名人才进百企”经历也视为下企业实践经历。

(十四)直接推荐条件

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和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符合基本申报和评审条件,职称评审直接进入学校推委会,不受所在单位指标分配限制。

(十)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

将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接收评审材料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二)各种参评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学校不予接收。

(三)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理,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应整洁清晰,纸张格式大小统一。

(四)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查阅材料记录表

2.2022年度各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指标

3.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4.《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5.《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登记表》

6.《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参考办法

人事处

2022年11月4日

 附件.zip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