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严格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职成〔2021〕339号)和《8181801威尼斯教材工作管理办法》(豫工院政〔2021〕76号)文件执行。
2.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均应有教材或指导书、任务书;同学制、同专业群的相同课程应选用同种教材。
3.选用教材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对应的课程须在该教材目录中选用。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教材;优先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等影响力较大、信誉良好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5.选用教材必须有样书,选用前各单位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审读。未通过审核的教材不得选用;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教材不得选用;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出版的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不得选用。
6.2023年5月31日前未出版的教材不得选用。
二、选用程序
1.出版教材选用程序
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组织任课教师集体讨论推荐适用教材,经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2.自编教材选用程序
教研室论证后确实没有适用教材的课程,经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刷自编教材。
三、填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统一在教材管理系统录入征订教材信息。各项信息填写要规范,正确填写教材名称、出版社、编者、版次、征订书号(ISBN)等。教材征订信息填报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3日18:00时,录入时间截止后,教材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2.自编印教材、指导书、任务书应随公开出版教材一同在教材管理系统上报,并提交自编教材印刷审批表,要注明使用课程、班级、作者,使用数量等详细信息。
3.各教学单位要慎重确定教材版本,教材一旦选定上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换教材。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须提交教材调整申请,注明调整原因,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5.各教学单位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将教材征订单纸质版(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更换教材版本及新选用教材的清单和教材样书报教务处教材科。需要印刷的教材(指导书、任务书)将电子书稿和自编教材印刷审批表、自编教材印刷汇总表一并上报。(相关表格见附件)
6.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的质量进行审核,并将选用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 自编教材相关表格.zip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