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南阳市科技局《8181801威尼斯组织开展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
2.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承担并完成了市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是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重点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
4.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500万元以上;
5.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有重点学科作为支撑。
(二)建设方向
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面向经济社会的重要领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二、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3家。
三、报送要求
申报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需填报《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1)和《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2023年7月31日前报科技外事处13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外事处邮箱hngykjc@163.com。
附件: 1.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学科类).doc 2.2023年南阳市重点实验室培育汇总表.doc
科技外事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