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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科研经费“乱报销”,9人被处分
2014-03-13 00:00   审核人:

新华社济南4月1日专电(记者袁军宝)近年来我国对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如何正确合理地使用这些经费,防止“中饱私囊”,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山东省通过审计部分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发现存在支出报销不合规等多项问题,9人因此受到处分。

山东省审计部门去年审计了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原山东经济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等4所高校2011年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涉及资金3751.77万元。审计发现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支出报销不合规、部分项目进展迟缓,结题率较低等诸多问题。

如某高校“微山旅游规划”和“傅村镇旅游规划研究”课题组,以差旅费名义分37次报销各地到佳木斯的单程火车票1505张,金额28.36万元,占2008年至2011年该项目拨入经费的49.75%。

据山东省审计厅介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高校已制定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制度6项,加大责任惩戒力度,给予1名责任人免职和降级、7名责任人行政严重警告、1名责任人通报批评等处分,追回被套取的科研经费7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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